学生会岗位职责
1、学生会设立主席一人、副主席两人、成员若干名,下设生活部、宣传部、体育部、纪检部四个部门。
2、贯彻实行学校布置的工作,执行校领导和政教处安排的工作,接受班主任的指导。
3、配合政教处做好学生行为规范和校规的检查落实工作。
4、参与学生宿舍楼的管理、考核工作。
5、积极反映学生当中存在的学习、生活、思想等方面的问题。
6、负责班级量化考核的检查、记录。
7、积极带动学生形成良好的校风、学风,使同学们在德、智、体诸方面生动、活泼、主动地得到发展。
8、列席一月一次的生活会,如实反映伙食方面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