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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服务类专业职业技能考试大纲

2021年01月09日 15:04:03 访问量:170

 

山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

司法服务类专业职业技能考试大纲

(试行)

 

根据中等职业教育司法服务类相关专业教学要求,结合高等院校人才选拔需要和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实际,制订山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对口升学司法服务类专业职业技能考试大纲。

一、考核目标与要求

(一)知识要求

1.理解掌握司法服务类相关专业课程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

2.掌握本专业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专业技巧。

(二)能力要求

1.掌握司法服务类相关专业课程的基本技能

2.具有民事案例和刑事案例的分析能力;

3.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敬业精神和合作态度。

二、考试范围

职业技能考试分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两部分。

第一部分 专业基础知识

专业基础知识主要考核学生全面、准确、系统地理解和掌握法律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的水平。考试内容涵盖《宪法》课程。

第二部分 专业基本技能

专业基本技能主要考核学生应用相关的法律理论知识分析民事案例和刑事案例的能力,考试内容涵盖《民法基本理论与实务》、《刑法基本理论与实务》课程。

 

、考试要

 

第一部分 专业基础知识

宪  法

1.导论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2)宪法的渊源和分类

(3)宪法的作用

2.宪法的历史发展

(1)近代宪法产生的条件

(2)西方国家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3)我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3.国家性质和国家制度

(1)我国的国家性质

(2)我国的经济制度

(3) 社会主义的精神文明

(4)社会主义的政治文明、社会文明和生态文明

4.政权组织形式

(1)政权组织形式的概念和类型

(2)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3)选举制度

5.国家结构形式

(1)国家结构形式概述

(2)我国实行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

(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4)特别行政区

6.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

(1)公民和人权

(2)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3)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4)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特点

7.中央国家机关

(1)国家机构概述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4)国务院

(5)中央军事委员会

(6)国家监察委员会

(7)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

8.地方国家机关及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1)地方国家机关概述

(2)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3)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4)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

(5)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

9.国家标志

(1)国旗

(2)国歌

(3)国徽

(4)首都

第二部分 专业基本技能

 

(一)民法基本理论与实务

1.民法概述

(1)民法调整的对象

(2)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

(3)我国民法的渊源和效力

(4)民事法律关系

(5)诉讼时效与期限

2.民事主体

(1)自然人

(2)法人

(3)非法人组织

3.民事行为

(1)民事法律行为概述

(2)民事行为的效力

(3)代理

4.自然人的人身权

(1)人身权概述

(2)人格权

(3)身份权

5.物权总论

(1)物

(2)物权概述

(3)物权的变动

(4)物权的民法保护

6.所有权

(1)所有权概述

(2)共有

(3)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4)相邻权

7.用益物权

(1)用益物权概述

(2)使用权

(3)土地承包经营权

(4)地役权

8.担保物权

(1)担保物权概述

(2)抵押权

(3)质权

(4)留置权

9.占有

(1)占有概述

10.债法总论

(1)债的概述

(2)债的履行

(3)债的保全

(4)债的担保

(5)债的转移和消灭

11.合同总论

(1)合同法调整的对象

(2)合同的订立

(3)合同的效力

(4)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5)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6)合同责任

12.常用合同

(1)买卖合同

(2)赠与合同

(3)借款合同

(4)租赁合同

(5)承揽合同

(6)运输合同

(7)保管合同

(8)委托合同

13.不当得利之债与无因管理之债

(1)不当得利

(2)无因管理之债

14.侵权责任法

(1)侵权责任概述

(2)一般侵权责任

(3)特殊侵权行为

(4)侵权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

(5)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15.婚姻家庭法概述

(1)婚姻法概述

(2)亲属

16.结婚

(1)结婚

(2)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

17.家庭关系

(1)夫妻关系

(2)父母子女关系

(3)救助措施和法律责任

18.离婚

(1)离婚概述

(2)协议离婚

(3)诉讼离婚

(4)离婚的效力

19.继承法总论

(1)继承概述

(2)继承权

(3)遗产

20.法定继承

(1)法定继承概述

(2)代位继承

21.遗嘱继承

(1)遗嘱

(2)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

(二)刑法基本理论与实务

1.刑法概述

(1)刑法的概念和性质

(2)刑法的创制和完善

(3)刑法的根据和任务

(4)刑法的体系和解释

2.刑法的基本原则

(1)罪刑法定原则

(2)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

(3)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3.刑法的效力范围

(1)刑法的空间效力

(2)刑法的时间效力

4.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

(1)犯罪概念与特征

(2)犯罪构成

5.犯罪客体

(1)犯罪客体概述

(2)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

6.犯罪客观方面

(1)犯罪客观方面概述

(2)危害行为

(3)危害结果

(4)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5)犯罪的其他客观要件

7.犯罪主体

(1)犯罪主体概述

(2)刑事责任能力

(3)决定和影响刑事责任能力的因素

(4)犯罪主体的特殊身份

(5)单位犯罪

8.犯罪主观方面

(1)犯罪主观方面概述

(2)犯罪故意

(3)犯罪过失

(4)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

(5)犯罪的目的和动机

(6)认识错误

9.排除犯罪事由

(1)排除犯罪事由概述

(2)正当防卫

(3)紧急避险

(4)其他排除犯罪事由

10.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1)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概述

(2)犯罪既遂:犯罪既遂的概念

(3)犯罪预备:犯罪预备的概念

(4)犯罪未遂

(5)犯罪中止

11.共同犯罪

(1)共同犯罪概述

(2)共同犯罪的形式

(3)共同犯罪人的刑事责任

12.罪数形态

(1)罪数概述

(2)一罪的类型

(3)数罪的类型

13.刑事责任

(1)刑事责任概述

(2)刑事责任的发展阶段

(2)刑事责任的解决方式

14.刑罚概说

(1)刑罚的概念和特征

(2)刑罚的功能和目的

15.刑罚的体系和种类

(1)刑罚体系概述

(2)主刑

(3)附加刑

(4)非刑罚处理方法

16.刑罚裁量

(1)刑罚裁量概述

(2)累犯

(3)自首与立功

(4)数罪并罚

(5)缓刑

17.刑罚执行

(1)刑罚执行概述

(2)减刑

(3)假释

18.刑罚的消灭

(1)刑罚消灭概述

(2)时效

(3)赦免

19.刑法分则概述

(1)刑法分则的体系

(2)刑法分则的条文结构

20.危害国家安全罪

(1)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概述

(2)危害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的犯罪

(3)叛变、叛逃的犯罪

(4)间谍、资敌的犯罪

21.危害公共安全罪

(1)危害公共安全罪概述

(2)用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3)破坏公共设备、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4)实施恐怖活动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5)违反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管理规定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6)重大安全事故的犯罪

22.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1)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概述

(2)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3)走私罪

(4)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5)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6)金融诈骗罪

(7)危害税收征管罪

(8)侵犯知识产权罪

(9)扰乱市场秩序罪

23.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1)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概述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的犯罪

(3)侵犯妇女、儿童身心健康的犯罪

(4)侵犯人身自由的犯罪

(5)侵犯他人人格、名誉的犯罪

(6)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

(7)妨害婚姻家庭权利的犯罪

(8)侵犯其他权利的犯罪

24.侵犯财产罪

(1)侵犯财产罪概述

(2)暴力、胁迫型财产犯罪

(3)窃取、骗取型财产犯罪

(4)侵占、挪用型财产犯罪

(5)毁坏、破坏型财产犯罪

25.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1)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概述

(2)扰乱公共秩序罪

(3)妨害司法罪

(4)妨害国(边)境管理罪

(5)妨害文物管理罪

(6)危害公共卫生罪

(7)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8)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9)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10)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26.危害国防利益罪

(1)危害国防利益罪概述

(2)平时危害国防利益的犯罪

(3)展示危害国防利益的犯罪

27.贪污贿赂罪

(1)贪污贿赂罪概述

(2)贪污犯罪

(3)贿赂犯罪

28.渎职罪

(1)渎职罪概述

(2)一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罪

(3)司法工作人员的渎职罪

(4)特定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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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石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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